贵州省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
- 时间:
- 2024-02-04 16:05:58
- 作者:
- 潘老师
- 阅读:
- 来源:
- 贵州教师资格证
根据规定,考取贵州省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需达到如下等级要求:
1、中小学及幼儿园、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,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,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,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。
2、高等学校的教师,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,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,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;对外汉语教学教师,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。
3、报考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,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。
4、师范类专业以及各级职业学校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,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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